論上帝和財利 馬太福音 論上帝和財利6:24 ( 路 16:13 )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,又事奉瑪門 ( – 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」 馬可福音(non) 路加福音 論上帝和瑪門16: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,又事奉瑪門。」 約翰福音(non) 馬太 6:24 ( 路 16:13 )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,又事奉瑪門 ( – 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」 路加 16: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,又事奉瑪門。」